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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卫生许可证
在清远市申请卫生许可证(现通常称为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”或根据行业不同可能涉及“食品经营许可证”、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”等),需根据具体经营项目和场所类型,向相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。以下是通用流程和注意事项:
一、适用范围(常见情形)
1、公共场所:如宾馆、旅店、理发店、美容院、浴场、网吧、健身房、游泳馆等。
2、餐饮服务单位:如餐馆、食堂、饮品店、小吃店等(需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部分与卫生许可合并管理)。
3、医疗机构:如诊所、门诊部、卫生所等(需办理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)。
4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:生产消毒剂、卫生用品等。
5、饮用水供水单位:集中式供水、二次供水单位。
注:自2019年起,国家推行“多证合一”,部分行业已将“卫生许可证”并入“营业执照”或“食品经营许可证”中,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。
二、申请条件(以公共场所为例)
1、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和设施;
2、场所布局合理,符合卫生要求;
3、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(如通风、照明、消毒设备等);
4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;
5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;
6、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(如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)。
三、所需材料(以公共场所为例)
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(可在政务平台下载或现场领取);
2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3、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卫生设施示意图;
4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;
5、卫生管理制度文件(如消毒制度、清洁制度等);
6、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;
7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;
8、其他根据行业要求提供的材料(如检测报告、环评文件等)。
四、办理流程
1、线上申报:
登录“广东省政务服务网”(http://www.gdzwfw.gov.cn)或“粤省事”小程序;
搜索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”或“食品经营许可”;
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。
2、线下办理:
前往清远市或所属区/县级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窗口;
提交纸质材料,工作人员受理并出具回执。
3、现场核查:
行政部门将在受理后安排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条件核查。
4、审批发证:
审核通过后,一般5-15个工作日内发放许可证(电子证照可在线下载)。
五、办理地点
清远市卫生健康局
地址: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9号
电话:0763-3360300(建议提前咨询)
各区县卫健局(如清新区、英德市、佛冈县等)
各地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可通过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查询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办理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卫健局,确认是否需要单独办理卫生许可证,或已纳入其他证件(如食品经营许可证);
2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,取得《健康合格证明》;
3、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4年,到期前需提前换证;
4、若经营项目变更,需重新申请或变更许可内容;
5、严禁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许可证。
七、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
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
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
《广东省实施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〉办法》
✅ 建议操作:
前往“广东省政务服务网” → 搜索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” → 选择清远市 → 查看办事指南 → 在线申请或预约线下办理。
如有具体行业(如餐饮、美发、住宿等),可提供更详细指引。
如需帮助填写申请表或准备材料,也可继续提问。
🕐 2026-03-19 12:51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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