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🗣 清远市餐饮许可
在清远市申请餐饮服务许可(即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),需遵循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,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:

一、适用对象
凡在清远市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(包括餐馆、快餐店、小吃店、饮品店、食堂、网络订餐经营者等),均须依法取得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
二、办理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
2、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)
3、《广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》
4、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

三、申请条件
1、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;
2、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
3、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(如清洗、消毒、冷藏、通风等);
4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;
5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;
6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;
7、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。

四、申请材料(以最新政策为准,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)
1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(可在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下载或在线填写);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个体户/企业);
3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明复印件;
4、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(含设备设施布局、工艺流程等);
5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;
6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;
7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(部分区域要求);
8、授权委托书(如委托他人办理);
9、网络经营需提供网站或平台信息截图;
10、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材料。

五、办理流程
1、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(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) → 搜索“食品经营许可” → 选择“清远市” →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;
2、或前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;
3、材料受理后,监管部门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核查;
4、核查通过后,颁发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
5、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,到期前30日需申请延续。

六、注意事项
不同业态(如热食类、冷食类、生食类、自制饮品等)对设施设备和人员资质要求不同,请按实际经营项目申报;
网络餐饮服务者需额外备案并公示许可证信息;
新办、变更、延续、注销等均需按程序办理;
严禁无证经营,违者将依法处罚。

七、咨询方式
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:http://www.qy.gov.cn/qyscjdj/
电话咨询:0763-12345(清远市政务服务热线)
各区县分局地址及联系方式可通过官网查询

八、温馨提示
建议在选址和装修阶段提前与辖区市场监管所沟通,确保符合布局和设施标准,避免重复投入。

如需代办或专业指导,可委托合规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办理。

请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要求为准,政策可能动态调整。
📱 咨询: 15800024323 📧 邮箱: 905223348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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